1
車損保障
①. 最高自負額新台幣1萬5000元(純電車、進口車款、豪華車款為50,000元),不明車損不予理賠。
②. 車輛修復期間在10日以內,應償付該期間70%之定價;在11日以上15日以內,應償付該期間60%之定價;在16日以上,應償付該期間50%之定價。期間之計算,最高不超過20日。
2
失竊保障
①. 自負額為車輛失竊時實際現金價值之10%(純電車、進口車、豪華車款應賠償車輛現值之20%)。
②. 另需支付協尋期的營業損失(以定價計算),最高不超過20日。
3
乘客意外險:每人保額為300萬元,總保額為1,500萬元(每人給付額為300萬元)。
4
強制汽車責任險:交通意外受害者,每人最高給付200萬元。
5
任意第三人責任險
①. 每人傷亡200萬元。
②. 每次事故400萬元。
③. 每次財損50萬元。
※ 以上價格皆為新台幣。
※ 以上保險不負責因自然災害(如洪水、颱風、地震等)直接或間接影響而造成之損害,以及車內設備損傷之理賠。請注意車輛保管問題,以免因配備遭竊而承租人必須面臨高額的賠償金額(實際賠償金額依原廠估算後報價單為準)。
※ 另提供安心服務,詳請請見: 安心服務說明。